
在這提倡不打小孩的社會風氣下,父母到底能不能打小孩呢?事實上法律並沒有完全禁止,雖然打小孩聽起來很政治不正確,但是也有非常多人質疑,過於縱容的教育養出了很多問題人物,我想問題一部分是出在很多人是被打罵教育教出來的,一旦失去了這套方法,就會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教小孩。
打小孩到底算不算是家庭暴力?
打小孩算不算家暴?其實也不用把法律想的太死板,如果不是嚴重或長期的暴力行為,基本上不會因為你打過小孩就變成家暴犯,或因此被申請保護令,但如果您有離婚的另一半,而監護權在對方身上時,如果探視頻頻受阻或是發現小孩行為異常時,要注意小孩是否有受到精神或身體上的虐待,必要時可以蒐證為孩子申請保護令,並申請轉移監護權,別讓孩子得用一生來治癒自己的童年。
法律並沒有明定說父母不能打小孩,但並代表完全不管,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二項有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的行為,而家庭暴力防治法也有對身體與精神上的騷擾、脅迫等不法行為進行規範,所以重點不是放在你有沒有打小孩,而是你對小孩施予的行為,是否有達到虐待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