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婚姻家庭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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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孩違反家暴法.jpg

在這提倡不打小孩的社會風氣下,父母到底能不能打小孩呢?事實上法律並沒有完全禁止,雖然打小孩聽起來很政治不正確,但是也有非常多人質疑,過於縱容的教育養出了很多問題人物,我想問題一部分是出在很多人是被打罵教育教出來的,一旦失去了這套方法,就會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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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約定方式.jpg

台灣贍養費較少是透過法院判決而來,大部分都是在兩願離婚時,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來的,然而離婚協議書通常都是開放式的,不會事先寫好表格讓你打勾填空,導致大部分人其實都不太知道要怎麼約定,更擔心沒寫好會出現爭議吃大虧,因此我們簡單為您介紹一下,離婚協議書的贍養費到底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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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修法後怎麼計算.jpg

夫妻離婚之後要怎麼進行財產分配?如果雙方能夠自行協議的話,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雙方同意即可。但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或是離婚時並沒有約定,還是能依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向法院提出訴求,不過要特別注意別超過時效,否則可能就會討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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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贍養費的條件.jpg

爭取贍養費是有條件的,並不是只要離婚,女方就一定能從男方身上拿到贍養費,而贍養費也不一定是男方給女方、或是提離婚的人就要給贍養費,曾經就發生過不少案例,對方故意以冷暴力等方式逼迫配偶自願離婚,就是擔心自己提離婚要付贍養費,其實這是沒必要的,只要符合條件,不管誰提該給的還是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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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同意離婚.jpg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簽字,基本上就只能單方面訴請強制離婚,但想要強制離婚就必須向法院提出理由,許多人對於「離婚事由」通常停留在個性不合、分居多久、對方不專情等,以為這樣就能順利的離婚了,但離婚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樣,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我們就必須做好充足準備,說服法官必須離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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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阻礙探視權.jpg

很多人直覺反應是「你不給我看小孩,我就不給你扶養費」我們當然不建議這麼做!妨礙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之後對方故意不給看小孩,導致孩子跟當事人逐漸疏遠,而探視權在法律上跟扶養費是完全無關的兩件事。相反的,如果你真的不給扶養費,除了對方還是有辦法透過法律程序跟你要,也會因為您這行為影響到子女利益而影響到接下來要介紹的幾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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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常對贍養費有著許多誤解,也常常把贍養費扶養費搞混,其實贍養費是給配偶的錢,主要是夫妻離婚時,避免對方因離婚而生活陷入困難而給予的補助;扶養費是父母給小孩的養育費,兩者不一樣。另外,通常我們常聽到的天價贍養費,可能都不是來自法院判決,而是離婚時律師替當事人協議談判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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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懷孕處理方式.jpg

外遇懷孕是對婚姻巨大的危機,而墮胎也會牽涉到敏感的社會議題,姑且不論那些是非對錯,很多人遇到這種問題,很容易在慌亂之下做出難以挽回的決定,導致將來不孕或留下後遺症,甚至一步錯步步錯,最嚴重的情況甚至會賠上性命,這都是我們不樂見的。而且大多時候只能暫時蒙混過去,遲早都會因為一些原因,或是無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最後東窗事發,因此我們根據經驗為各為提供你們可能想知道的法律問題,以及建議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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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常見問題.jpg

離婚時最難達成共識的往往都是監護權,做父母的當然都希望能把孩子留在身邊,自己也比較放心,但在爭監護權的時候,很容易因為一些對法律的不理解、對彼此的信任度低靡、以及對約定後可能產生的影響感到不安,導致雙方難以達成共識,所以為了幫助父母打破迷思,智邦法律事務所在這裡分享幾個有關監護權常見的7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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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行情.jpg

扶養費究竟要給多少才算合理?其實很難有一定的答案,法院也不一定都會照「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來計算。不同的經濟狀況,有不同的養育方式,辛苦一點的以吃得飽穿得暖為主要訴求,狀況好的會有更多的學習跟娛樂需求,如果條件能讓父母雙方接受,就能透過離婚協議書或其他方式自行約定解決問題比較快,但若無法達成共識,就只能透過法律的途徑,讓法院做出一個雙方都能負擔的判決,但合不合理就很難說了,因為法庭攻防往往看的是舉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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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hand-infant-child-451853.jpeg

對許多父母來說,當碰到離婚要處理監護權的歸屬時,往往不是把孩子當籌碼、就是只想要把孩子留在身邊,或認為把孩子交給有錢的一方最好,卻忽視了孩子真正的的需要。所以在決定或爭奪監護權時,我們必須先了解主要照顧者的應盡的責任到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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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外遇有罪嗎?.jpg

精神外遇在社會上通常是指沒有發生肉體關係,也沒有情侶間的親暱肢體接觸,相比我們一般所知的外遇行為,往往有著更大的解釋空間,至於精神外遇有沒有法律責任,原則上是有的!只要符合常識判斷,並且懂得如何舉證,證明對方在主觀、客觀都有外遇的意圖,就能提告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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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無效官司.jpg

離婚無效最常見的原因就是離婚證人「沒有確認夫妻雙方離婚意願」,一般民眾在登記離婚協議書時,戶政單位只會做書面形式的審查,並確定夫妻雙方都有一同到場。因此,在審查時只要有看到至少兩位離婚證人的簽名或蓋章,基本上都會直接核准,但如果之後對方不遵守離婚協議書的條件,比如故意不給看小孩、拖欠扶養費不給、離婚後發現對方為了外遇騙自己離婚,如果走正常的法律管道都不管用,就有可能就會去尋求律師諮詢,找出申請離婚無效的條件來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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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怎麼辦.jpg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可大可小,如果父母能夠好好處理,就能將傷害降到最低,變成孩子生命中重要的課程。法律上有關離婚後孩子的權益也不只有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也是相對重要,這些都是日後孩子得到陪伴及養育最低限度的保障,如果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不夠詳細,那些模糊空間都可能引發爭議,最後甚至不得不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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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離婚賠償.jpg

不論男人或女人外遇對婚姻都是很大的傷害,甚至導致彼此走向離婚這條路,而這些傷害大多都只能透過金錢來補償,但是判賠的金額很難有真正的公平,法律也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數字,這些都只能從過往的案例中去分析,而賠償金額往往有限,因此在遇到外遇問題時,除了離婚之外,建議可以找律師討論是否有其他的解決方法,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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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贍養費的條件.jpg

日前行政院通過贍養費修正草案,未來通過並上路後,贍養費規定將有大幅調整。 過去贍養費必須是經由「法院判決」且「無過失責任」,但現在已經解除了這兩大門檻,但不變的是配偶必須是「離婚後生活有困難」的一方。要特別注意一點!這是協助性質,不是賠償,所以如果是在婚姻中受到傷害想要請求高額賠償,可以透過免費諮詢專線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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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搶監護權.jpg

其實憂鬱症已經是常見的文明病,嚴重的話確實有可能會有照顧上的困難,但並非每個患者都處在這樣的狀態,只要您有能力照顧小孩,且能證明不影響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那為什麼會不適合擔任監護人反過來問,如果配偶明知你生病,卻經常故意用有損病情的方式相處,或你的憂鬱症是配偶導致,那對方真的適合當監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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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監護與單獨監護.jpg

共同監護權一般都是透過離婚協議書來約定,通常會發生在和平分手的父母身上,這種情況下父母會比較有意願合作扶養孩子。其次是透過法官來判定共同監護權通常是由監護人條件較不利的一方在打監護權官司時,才會積極向法院爭取共同監護的策略,不過要爭取共同監護權並不容易,會需要做較多的準備來提高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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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權之訴.jpg

改定監護權通常指的是已經決定好監護權歸誰,但事後因為一些原因希望能改變監護人,或是離婚時收入不穩定,因此答應對方的離婚條件放棄監護權。如果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要改定監護權,只要兩人攜帶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以及監護權變更約定書至遷入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完成監護權移轉變更程序即可。但如果對方不同意,就必須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權之訴,請法院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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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證據.jpg

有些人因為沒有明確的外遇證據,或是不知道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因此遲遲沒有行動,可最後不是沒拿到賠償還走上離婚這條路,就是過了侵害配偶權法律追溯期,因此失效無法提告。其實侵害配偶權認定條件彈性很大,您可以透過免費法律諮詢,輕易的就能在線上詢問細節,再依照外遇嚴重程度、需要的證據、可賠償金額來決定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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