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xels-andrea-piacquadio-3761509.jpg

 

廣志住在一棟社區大樓,最近搬來新的住戶,因為新住戶比較熱愛音樂,而且都快天亮才睡,所以半夜仍會繼續放重低音舞曲,嚴重影響到大樓住戶,於是打電話到派出所向警局檢舉,沒想到警察卻跟他反應要「3戶」以上檢舉才有辦法開罰,本來廣志認為其他被吵到的住戶也會檢舉,應該很快就會湊滿3戶,沒想到事隔一週卻毫無改善,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鄰居影響住戶安寧有什麼方法能處理?

3戶以上才能檢舉的法源!

警方處理噪音案件的法源,主要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6,000 元以下罰鍰」,至於3戶以上指的應該就是「公眾」這兩個字,有部分警察在解釋「公眾安寧」的時候,引用刑法規範的公然侮辱罪的「公然」必須是3人以上在場的規定,但其實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沒有這樣規定。在實務上,法院對於這個法條有解釋過「2人以上,只要有生活安寧受到妨害的事證」就可以用這條裁罰。因此下次可以提醒警方這裡至少有「2人」被驚擾,請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理,原則上只要警方確定有噪音事實,是可以開罰,未改善的話還能連續開罰的。

通常打110報案比較有效!

近鄰噪音如果打轄區派出所沒效果,不妨直接打110,這樣員警才會有結案壓力,因為打110等於立案,如果警方勸導多次未改善,原則上他們是可以直接開罰,但也可能建議您提告,只是如果要走到訴訟這一步的話,至少就得有錄影錄音蒐證,另外報案紀錄證明也能成為您在法庭上有力的依據。

可提告要求精神賠償

如果對方的噪音導致您有失眠等情況,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規定中,不法侵害他人的健康這部分,向對方要求精神賠償,不過如上面提及的,這部分必須有一定的證據,包括就醫收據,警局受案處理文件、錄音錄影…等資料。

蒐證風險及法官採信的問題

法官採信的問題在於,錄音錄影時,要如何證明時間及發出噪音的地點,因此通常會傾向建議用錄影的方式,將可證明時間或地點也錄進去,避免對方否認說這不是他這邊發出來的噪音,或是發出噪音的時間並不在半夜。而蒐證風險在於,為了能清楚證明發出噪音的時間地點,因此多半採用錄影的方式,但過不少實務案例,是在錄影時因侵犯到對方的隱私權,甚至造成心理的恐懼,尤其是在錄影時,不少人為了確保證據的證明能力,會直接對著住戶的陽台蒐證,處理不好很容易會發生爭議。

對於檢舉沒改善、或蒐證有所顧慮…等問題,我們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能為您解惑,如不曉得精神損害怎麼開價,怎樣蒐證才安全又有效,訴訟怎麼表達較能得到法官採信,我們也能提供協助,守護您的權益!


智邦法律事務所有專業律師合作,離婚諮詢外遇賠償子女監護調查蒐證刑事辯護,致力於輔導民眾渡過難關。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智邦小編 的頭像
    智邦小編

    智邦法律事務所

    智邦小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